1. 在职女职工: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实施以前参加工作,该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职女职工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2. 城乡居民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过且个人账户储备一定金额的人:这类人员在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实施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且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储备金额,退休后也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3.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4. 农村五保户:农村五保户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