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在55周岁以下(若州政府认为申请人能为州提供优秀经济贡献,可适当免除年龄要求);
2、有创新想法能够实现产品和服务商业化;
3、雅思英语能力4个6或同等水平;
4、提供相关的商业计划并有真实意愿持续经营该项目;
5、申请人从事“获认可的经营行为”的创新企业持股不低于30%;
6、获得州或领地当局或州或领地生态系统服务商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