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即苏轼,其《论书》一文深入地探讨了书法的精髓与要义。以下是《论书》的原文及相应的释文:
原文:
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
释文:
书法作品中,必须包含神、气、骨、血、肉这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否则不能称其为完整的书法作品。书法的基础在于正书(楷书),而正书的精髓溢出,则化为行草。如果一个人在未能掌握好正书的基础上,就直接去写行草,那就如同未曾学会庄重的语言,却随意放言高论,这是不符合书法之道的。
人的相貌有美丑之分,但君子与小人的神态是无法掩饰的;言辞有流利与迟钝之别,但君子与小人的气质是无法欺瞒的。同样,书法作品中有工巧与拙劣之分,但君子与小人的内心是无法混淆的。
世间所珍视的,往往是那些难以达成的。楷书难在于如何使其飘逸而不失稳重,草书难在于如何使其严谨而不失灵动。大字难在如何使其结构紧密而无间,小字难在如何使其宽松绰约而有余地。至于如何握笔,其实并没有固定的方法,关键是要使手腕灵活而宽松。
苏轼在《论书》中不仅阐述了书法的艺术要素,更通过书法探讨了人的气质、心态与品德。他强调书法与人性的紧密关系,以及书法创作的难度与价值。这篇文章不仅是对书法艺术的深入剖析,也是对人性与道德的一种独特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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