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管医生填写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到医保窗口盖章。(建议书由医生直接在电子病历或者门诊诊间直接填写打印。)不明之处请联系。
2. 诊疗证明书,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复印件,三选一,到门诊一楼服务台盖章。
3. 准备好以上材料,随带一寸照一张,证历本,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4. 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可到就近的医保服务中心或者市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