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申领对象
已成功领取2023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且继续在获得学位补贴资格的园区、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已经享受政府其他购买服务的学生不能重复领取本学位补贴。
二、学位补贴档次和标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学期学位补贴档次和补贴经费标准与上学期一致。
三、申领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00 – 3月25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