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报销比例是针对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而言。具体的报销金额还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限制,如起付标准、报销上限等。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