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日内,须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为所有用工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或转移手续。
2、职工新增:单位代办员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持以下参保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手续
3、城镇居民参保:
(1)新参保: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到户籍所在社区录入信息,打印银行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和户主身份证到我市工商银行办理一张工行牡丹灵通卡,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存入牡丹灵通卡,回到社区刷卡,缴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