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经过清算而将企业进行注销。债权人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主张债务。
股东或第三人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作出公司债务承担承诺,根据承诺依法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