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转移后不算叠加,因为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失业时的实际情况进行补贴。
如果在转移前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转移后仍需满足原有的条件才能继续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因此不存在叠加的情况。
另外,在转移地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时,也需重新计算补贴标准,而非直接叠加原有的保险费和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