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已上线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和门诊的,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时或结算时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或有效转院手续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符合转诊条件但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医保费用的70%按规定予以报销。
临时外出疑似急诊的,在入院后出院前持病情记录、急诊诊断证明等能确认入院情况的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登记审批,如确属于临时外出急诊的,则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未能联网结算的异地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一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