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和判决是两种不同的司法程序,它们在处理纠纷和争议时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
当庭调解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或调解员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调解的目的是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以和平、快速、经济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通常是自愿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调解结果。
判决则是指法官根据法律和事实,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正式裁决。判决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判决通常是在法庭审理结束后作出的,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案件的胜负,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相比之下,当庭调解更加注重当事人的自愿性和和解的可能性,强调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而判决则是基于法律和事实的判断,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区别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以及案件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在不同的司法制度下,当庭调解和判决的程序、权力和效果可能会有所差异。如果你具体想了解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下的当庭调解和判决的区别,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