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消费具有明显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业态和模式。
一是网络购物等线上商品零售业态。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者的主要消费模式,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32亿人,其中网购用户达到8.42亿人,占81.6%。“80后”“90后”网民群体网购使用率达93%,老年群体网络消费比例也在快速上升,52.1%的老年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短视频销售和社交零售等新模式也在快速发展。
二是“互联网+服务”等线上服务新业态。在线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文娱、在线健身、在线旅游等正成为消费恢复性增长的新动力和新空间。目前,全国已有1700余家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县(区、市)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达到2.98亿人,同比增长38.7%,成为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云旅游、云赏剧、云看展等成为休闲娱乐消费新时尚。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
三是无接触式消费等新模式。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消费安全性和便利性需求催生了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商圈等无接触式商业模式和业态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通过加大5G网络商业应用覆盖等,积极鼓励智慧商业模式发展,如北京坊商圈打造全球首个“5G+虚拟现实”智慧商圈,实现商圈内三维实景步行导航。
四是平台型和共享型消费新业态。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速递、共享住宿等新业态持续快速发展,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和提升生活品质。外卖配送提供了除在家做饭和堂食外的第三种餐饮消费选择,网约车为出行消费提供新方式。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外卖用户规模已经达到5.44亿人,外卖占全国餐饮收入的比重约21.4%;网约车用户规模已达到4.53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