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了新规,对于三四轮电车的使用进行了限制。根据新规,所有三四轮电车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检查,且必须携带有效的行驶证和保险证明。此外,三四轮电车不得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等交通繁忙区域行驶,只能在住宅区、小区内和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的车辆将被暂扣,并进行处罚。这项新规的出台旨在提高三四轮电车使用的安全性,保障城市道路的交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