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
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
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
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 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 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