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当前我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我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由25年调整为30年、女职工由20年调整为25年,2025 年12月31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