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和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个体,而无行为能力的人则是指因疾病、精神障碍等原因无力有效管理自己行为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会被任命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被监护人的生活和财产。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监护制度是保障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必要手段,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人而言,监护制度则是保护其生存权和其他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