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3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一级伤残指肢体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两眼失明,双耳全聋等严重情况;二级伤残指重要器官功能损伤,单眼失明,双耳一侧聋等;三级伤残指重要器官功能受损,重要功能丧失等;以此类推,十级伤残指轻微损伤或精神障碍。根据具体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伤残等级认定,以便进行相应的赔偿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