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工伤出院所有病历被公司拿走,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医院申请复印病历:您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如医务科或医政科)请求查阅并复印您的住院病历。请尽可能全面地复印,并要求医院加盖红色印章,以证明其效力等同于病历原件1。
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您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给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的材料应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事故发生时的病历和诊断证明书等1。
与劳动部门联系:如果需要补充材料,应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并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材料1。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因拿走病历导致您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2。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时,您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包括身份证、病历资料等。如果提交材料不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书面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3。
医院补开医疗证明:在出院后约一周,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医院的病案室打印所有就诊资料,并找主治医生补开疾病诊断证明书,让医院盖章后使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