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橱柜的会计分录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录:
当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时,可以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应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此时可以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应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最后,当橱柜完工并交付时,可以将其记账为:借:库存商品(新增产成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以上就是委托加工橱柜的会计分录记录步骤。请注意,这些步骤和分录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规定,实际应用中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