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报名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
2.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消职位的招聘名额。对拟聘职位被取消的,另行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优惠政策安置就业的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