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人员如本人申请,可在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女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