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2、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3、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上述第2条剖宫产相关法规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
(二)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1、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80元/例;
2、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例;
3、引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
(三)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年度未参保的,按照用人单位已缴费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