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障房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登记: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连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审核公示: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且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审批执行:街道组织在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符合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大连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大连保障性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