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人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d.122.gov.cn/)、交管12123APP、深圳交警微信客户端等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自接收申请资料起当天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退办,申请人补正后可重新申请。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即时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