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00,48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职工,互助金每人每年100元(互助类型: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及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互助类型:非公企业类)。
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职女职工(不区分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参加女职工特病类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每人每年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