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招聘用工机制。广泛开展各类专项招聘会,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承办劳动用工登记和录用备案工作,对失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进行就业帮扶,就业帮扶率均达到100%;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结合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就业援助对象培训、技能提升补贴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者进行创业培训,累计开展补贴性政策培训5500余人。督促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累计培训150余名,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劳动关系。
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鼓励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半)劳动力,累计开发2651个;健全落实“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选聘和日常管理;指导各乡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购买意外伤害险。对残疾人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帮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家政服务、育婴和护理等工程就业技能培训。
提高居民收入机制。稳步推进就业工作,举办“春风行动”“2+N”“就业脱贫日”“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主题招聘会167场;开展服务企业用工“春季攻坚”行动,开通用工“直通车”115余次;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实现全县农村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同时,做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不断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