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保补缴规定,如果单位或个人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进行补缴。补缴时限一般为5年,但对于特殊情况,如单位解散、个人离职等,可以适当延长。补缴费用按照未缴纳的金额和时间进行计算,逾期补缴还需缴纳滞纳金。补缴后,个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单位也可以避免相关法律责任。补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