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住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
②生活补助:可享受为期5年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