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的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看审核人的速度。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