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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5岁工伤怎么处理
时间:2025-04-15 22:41:58
答案

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021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65岁工伤是否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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