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高等办学机构在华办学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经过中国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与中国高校进行合作或联合办学。
2.在华办学的教学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3.办学机构的管理和运作必须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市场化的规则和国际通行的标准。
4.对于招收中国学生需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经批准成立并在中国设有常设机构,且具备招生、教育和管理等必要条件的境外高等学校或其联合办学机构,才能招收中国学生。
5.对于办学机构或者其联合办学机构应向学生提供完善的担保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
6.境外高等学校在中国开展学历教育,要实行我国的学历证书认证制度,确保学位水平得到有效保障,保障学生在国际社会上享有应得的学历认可和就业机会。
总之,境外高等办学机构在华办学需要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同时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学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批准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