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实缴出资包括缴纳注册资本和增资的款项,验资确认后,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并申报工商登记变更。如企业在工商登记变更时已获批准,则认定出资到位。同时,现金、有价证券等类别款项的出资应该在成立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到位,应做到实名、实数、实物、真实的资金流转,证明股东确实有意向投入资金。
一般而言,股东实缴出资到位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因此,股东实缴出资到位需要进行验资确认,并在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时进行申报和审核,以保证实际出资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