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模式: 经销商可根据企业的类型,一般分为两大类。前者为一线光伏企业,自身的竞争力足够强,通常自设户用光伏事业部,并以独立上市为标准,而下设几大区域中心和各省的分部,经销商人与母公司是相对独立的合作关系。后者是光伏二三线品牌,以公司总部所在地域为主要的目标市场并向外辐射散开。
2.
系统集成商模式: 多数从经销商模式进化而来,但此模式拥有更强的自主品牌意识、市场销售动力和组织扩张冲动,市场占有率与市场活力比较高,在区域市场中具有明显的优势。部分经销商具备了安装施工技术、掌握了拿货渠道并能够鉴别户用光伏的质量,在进一步深入下,形成了系统集成模式。
3.
全国性平台模式: 如字面所言,是打造全国性平台,供应具有价格竞争力的光伏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