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优方案是从源头上解决这个后顾之忧,离职的时候要求前单位开两份离职证明,一份交给下家,一份自己留着备用。如果前单位不愿意给两份,可以把离职证原件彩色复印一份,将彩色的复印件交给新单位,单位一般不会强求原件,原件自己留着备用。
2、如果离职证原件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去找原工作单位重开一份。如果原单位不愿意重开,可以去找下家单位,看看能不能把已经交给他们的原件借出来彩色复印一份。
3、如果原工作单位已经倒闭结业,这个种情况最简单,去该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开一份工商查档记录即可。
总之,离职证明的原件,不要轻易的交出去,最好在自己手里留一份。
最后补充两个小知识点:
1:来上海之前在外地的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人事档案里必须有。
2:上海不同区的人才中心对上海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要求不同,有的区不要求补充上海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有的区要求每一份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