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是河南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而商邱是河南省的一个县级市。由于商邱与商丘的名称发音相近,容易混淆,因此在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中将商邱改为商丘,旨在避免混淆。同时,商丘这个名称也寓意着商业繁荣、人口众多,对城市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商邱变成商丘是一个行政规范化的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