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
1967年到1970年香港政府制定发展新界计划,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和同意,所以实施了丁权政策。规定是只要年满18周岁,父辈以上的是源自1890年新界认可的乡村居民,必须是男性。每一个人都可以申请一次在认可范围内,建造3层高,最高不得超过8.23米,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尺的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