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需在门诊进行特定项目治疗,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及相关诊断资料,先到指定诊断认定医院办理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手续。
由主治以上医师在《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经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
在医院直接“一站式”办理。医师或医院医保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传输诊断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准实时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即可直接就诊,不需在医院-医保经办机构间来回奔波。
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至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通过后,携带处方和社会保障卡等再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诊。
初审单位应对参保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相关疾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按所申报的病种分类整理,《黄冈市门诊慢特病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于规定时间前将相关表格和资料集中汇总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