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乡镇政府拒绝为农村居民办理低保,当事人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级民政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对乡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此外,如果县级民政部门未能依法处理低保申请,当事人还可以向市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审核低保申请。
在申请低保过程中,村民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成员劳动能力证明等。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