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保人首先需要申请转移凭证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拿着以上材料,前往需要转移的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填写经办机构要求填写的相关表格。
3. 就医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4. 同意接收函后,异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向本市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5. 经本市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办理转入基金结算及转移手续,转入手续办理完毕后,外地医疗保险关系将续接到本市,后续手续由本市经办机构办理。
6. 本市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的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