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那些属于自费项目是乙类药的部分比例和丙类药的全部,还有就是护工的费用,个人洗漱生活用品。
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包括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丙类药品)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医疗机构自制(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不予支付费用的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包括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及损坏公务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艺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以及超过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含床上一次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