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首先,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是由政府主导和监管的,因此国有企业的违约行为会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管控和惩罚。如果国有企业违约,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也会被问责,因为政府主管部门是国有企业的监管者和管理者,负有企业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责任。
此外,国有企业多数情况下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和关联。例如,国有企业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各种证照、资金、融资等,这种关系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和参与度,因此一旦国有企业违约,政府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和讨论也会和企业高层管理层进行联动和协商,共同承担责任和解决问题。
总之,国有企业违约是否连带主管部门,取决于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但一般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作为监管者和管理者,必须与企业高层管理层共同面对企业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