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
1.甲类药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2.乙类药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各地自行规定)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3.丙类药
基本医疗未覆盖,大部分地区都需个人自付100%。当然,可能有的地区也会报销一些,具体可以看医院发票上“自理比例”一栏。丙类药一般包括: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抗癌进口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