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时间应该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完成,同时要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应付款项结算。对于未经验收的部分,应当结算已经完工的这部分工程。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结算款项应在结算前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施工单位有违反规定行为,业主有权可以拒绝支付合同款项至所有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同时,如果施工单位逾期拖欠工程款项,业主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