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主要场所
(一)文城镇区域:以排城村为起点往北(按顺时针方向)→迈号村→迈南村→新合村→高隆村(按顺时针方向)→文城镇行政区域边界形成的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外50米内区域,包括八门湾区域以及区域内所有海滩。
(二)东郊镇邻近文城镇区域:椰林湾为起点往北(逆时针方向)→东郊椰林壹号→椰林路(185县道)往北→椰乡路(183县道)→航天大道→白石下村→八门湾形成的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外50米内区域,包括区域内所有海滩。
(三)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疗养院、公园、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
(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
(五)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六)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火力电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等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区域。
(八)山林重点防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