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称呼。
如果前母亲已故,后母为孩子立碑,那么在墓碑文中应该称呼为“前母亲”。
如果后母也已去世,那么可以在墓碑文中使用“生前”来修饰,“前母亲的子女”则可以简单地称呼为“子女”。
如果后母还健在,那么在墓碑文中应该进行尊重,可以使用“生前”来修饰后母,“前母亲的子女”则可以简称为“子女”,不需要特别注明前母亲这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