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在遗嘱人生前或者死后立即送达至继承人。继承人收到遗嘱后,应当在60天内表示是否接受或者拒绝继承。如果继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表示,视为接受遗产继承。因此,确认遗嘱的期限为60天,而非必须在60天内制定遗嘱。遗嘱应当在遗嘱人还健在的状态下制定,因为这有助于避免接受遗产的争议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