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水泥生产大省,水泥散装率仅占42.35%。制定《条例》明确散装水泥管理机制,规范散装水泥发展,以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推动节能减排,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通过制定《条例》明确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在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主体地位,增强行政执法力度,做到行政处罚有法可依。
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在节能减排、保护城乡环境中做到有法可依,增加预拌砂浆管理内容,规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