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档案的保存是必须的,因为这些档案包含了患者的医疗历史和诊断治疗过程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患者今后的医疗保健和可能的法律诉讼都非常重要。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病历资料,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 15 年。如果涉及医疗事故争议,则需要保存更长的时间,直到争议解决为止。
因此,病历档案是不能不保存的。医疗机构有义务妥善保存病历资料,以确保患者的医疗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