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付首付的流程如下:
房屋买受人与开发企业约定预提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开发企业会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和《交款通知书》。
购房职工持个人有效证件和开发企业出具的材料,到市区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
开发企业协同监管银行,根据购房职工提交的确认单,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
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报送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向大数据平台推送备案信息。
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持确认单和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告知公积金中心,并将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监管银行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住房公积金到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