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安徽省异地就医新规开始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 只要大病医疗费用在当地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上(即个人支付金额超过当地基本医保支付限额),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 在异地就医期间,患者可以自愿选择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3. 异地就医期间,患者的医保待遇按照就诊地的标准执行,但超过当地医保支付限额部分需自费。
4. 异地就医期间,住院患者需要提前向就诊医院出具《住院申请书》和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5. 安徽省内的医院需要加强协调,确保患者病情稳定后,医疗机构之间顺畅地转诊和转院。
总的来说,新规对于安徽省内的患者来说是好消息,可以更加方便地在异地就医时进行医保结算,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沟通。